山西师范大学南区新建学生公寓配套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山西师范大学南区新建学生公寓配套家具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4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1499002026AGK00384
2.项目名称:山西师范大学南区新建学生公寓配套家具采购项目
3.政府采购计划书号:ZFCG-149900-2026-1-006493-1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8454830.00元
6.最高限价:8454830.00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共2标项,参与招标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实质上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标项号 | 设备名称 | 单价(元) | 数量(组) | 金额(元) | 合计(元) | ||
1 | 公寓床 | 单人位上床下桌爬梯多功能组合公寓床 | 2780 | 2958 | 8223240 | 8250240 | |
单人套床 | 2250 | 12 | 27000 | ||||
2 | 窗帘 | 410 | 499 | 204590 | 204590 | ||
是否允许代理商参加 | 是 | ||||||
交货地点 | 山西师范大学(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 ||||||
款项支付 | 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约定交货时间内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且在供货期间无任何违约行为,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开具的发票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合同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全部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无息全额退还中标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1)供应商逾期完成安装的,每逾期一日,扣除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逾期超过10日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继续追偿。 (2)因不可抗力导致延期的,供应商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经确认后可相应顺延工期,履约保证金予以退付。 (3)扣除履约保证金前,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说明扣除原因及依据。供应商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 ||||||
执行标准及验收标准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服务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商务、技术要求。 | ||||||
相关政策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内具体要求。 | ||||||
注:所采购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满足送货条件;按照采购人要求日期开始进场安装,开始安装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工作,达到验收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4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4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4月23日 09:000
开标地点: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参与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时,符合法定质疑条件的,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入“项目质疑管理”栏目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起质疑。
代理费支付方式: 供应商支付
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以委托项目中每包的中标金额为计费依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乘以70%的计算结果,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中标服务费。
代理费收费金额(元): /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山西师范大学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351-2051128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段振宇、张弛、黄东、孙远东
联系电话:0351-7077533、15135186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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