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和《山西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地点:太原市小店区太榆路339号山西师范大学南校区办公楼一层就业创业服务基地(请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从学校南校区东门进入)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排列):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正、反面复印至同一页A4纸)。
3.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证明(需加盖学校管理部门公章)。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版课程学习成绩单。
5.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见附件2)。
6.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或者专业学位发放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招聘岗位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应专业方向证明材料及在校成绩单。
7.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提供党支部或上级党委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见附件3)。
8.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或“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4)。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和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本人持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受理委托代理提交的复审材料。
2.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均需加盖相关管理部门公章,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后续有关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项将在学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咨询电话:0351-2051080
监督电话:0351-205104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山西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 附件【附件1:山西师范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pdf】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中共党员证明.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