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8]118号)、《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晋人字[2009]63号)和《关于下达2010年录用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函[2010]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10年度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基本原则
坚持按需引进的原则;严格执行编制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人数及要求
2010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为78人(含师大实验中学10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三、公开招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所学专业和学历与应聘岗位的要求相符;
3、品学兼优,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教师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和良好的道德修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工作态度积极认真,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中小学教育工作者任职条件,有志长期从事教育工作;
(3)实验中学招聘教师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专职辅导员
(1)中国共产党党员;
(2)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及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3)热爱高校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愿意连续在此岗位上工作至少8年,满5年可报考定向或委培博士研究生;
(4)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心理学和教育学基本理论,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并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5)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
(6)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3、实验员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实验室管理工作,有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2)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3)英语国家四级水平考试达426分以上;
(4)招聘人员至少应在我校相关岗位上工作8年,满5年可报考本专业定向或委培博士研究生。
4、管理人员、其他教辅人员
(1)热爱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和教学辅助工作;
(2)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并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3)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
(4)招聘人员至少应在我校相关岗位上工作8年,满5年可报考定向或委培博士研究生。
四、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1日—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山西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科学会堂1004室)
3、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如下:①身份证及复印件;②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外语等级证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④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文需提供该期期刊或著作原本;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⑥《山西师范大学2010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⑦个人求职简历一份;⑧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党员证明(加盖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公章)。
4、报名比例要求:每个应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用人指标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对于紧缺专业和特殊岗位,如报名人数与岗位用人指标数的比例不达3:1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批准后也可参加笔试。
5、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向波 张静霞
联系电话:0357-2051080
(二)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经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批准后,在山西师范大学主页招聘信息栏和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山西师范大学2010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请在报名结束后密切关注山西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招聘信息栏(http://202.207.160.3/change/dzjg/renshch/index.asp),查看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3、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实验中学、实验小学的公开招聘的笔试部分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及要求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山西师范大学人事处主页招聘信息栏(http://202.207.160.3/change/dzjg/renshch/index.asp)。
(1)教学人员考试。分笔试(30%)和面试(70%)两部分,均按百分制记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测试》占笔试成绩的7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专业测试》笔试内容为相关的专业知识。
(2)非教学人员考试(专职辅导员岗位参加非教学人员考试)。分笔试(60%)和面试(40%)两部分,均按百分制记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测试》占笔试成绩的7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专业测试》笔试内容为相关的专业知识。
(3)面试比例的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分两部分:基本素质测试和专业素质测试。
(4)面试实行集中面试,公开招聘面试专家组由7人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名。
(5)“大学生村干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凭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加分证明和省教育厅的通知,参加本次招聘考试,在笔试成绩中按规定加分。
(6)合格分数线。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形成总分,总分达60分为合格,不达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
4、考核、体检
(1)对总分达60分以上的人员由高到低排序,按拟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考核与体检对象。
(2)考核与体检。
考核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对受过纪律处分、治安和刑事处罚的应聘人员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和考核结果依次递补。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5、公示招聘结果
拟招聘人选确定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和山西师范大学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省教育厅办理相关手续。
6、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为我校聘用人员,我校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待就业协议签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招聘工作纪律
1、公开招聘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2、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3、招聘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执行招聘人才的原则,严守秘密,不得接受任何人的礼品。
4、招聘工作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附件:
1、山西师范大学2010年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2、山西师范大学2010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