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授予“山西省文明和谐单位”荣誉称号

  最近接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晋文明委(2008)3号文件《关于2006—2007年度文明和谐创建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决定》,我校被授予“山西省文明和谐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校自2000年以来连续4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校各部门、各单位将文明和谐创建活动贯穿于实际工作中,形成了健康向上、文明和谐、奋发有为的良好氛围,有力地促进了我校的全面改革和发展。校党委希望全校师生员工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精神,继续开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实现我校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